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以下处罚:
1、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2、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安全法规定乙肝办健康证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不再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餐饮业,并宣布取消厨师,餐厅服务员等四类职业人员上岗前的乙肝项目检测及门槛。
卫生部,人保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各地须在30天内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项目检测,以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正常的入学,就业权利。这些措施大大消除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各方面的限制。
所以只要肝功正常,不影响你办理健康证的,办健康证从2010年开始就已经不查乙肝了,好多乙肝携带者都能顺利办到健康证。
以前,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允许办理健康证的,在各种工作入职及升学入校时都要进行乙肝病毒检测,但是目前,乙肝病毒携带者已经具备办理健康证的权利。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以上规定表明,乙肝患者可以从事餐饮业等相关行业,只要避开某些相对敏感的职位即可。但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办理健康证必须建立在肝功能正常,即肝功中的谷丙和谷草转氨酶正常,并且甲肝及戊肝抗体呈阴性,即可在辖区的疾控中心办理健康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执行。
全文9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