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需要审查遗嘱的内容。
1、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2、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一、怎么办房产公证
房子进行房产公证:一、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1、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结婚证等;2、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等;3、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共有的,则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二、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1、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否与其本人一致;2、申请人的行为能力是否完全具有,不存在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情形;3、申请人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以及公证的意思真实是否真实自愿;4、申请人自己对于即将进行的交易以及公证所认识的后果是否与其行为实际产生的后果一致;5、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主要条款(如交易标的、交易金额、付款方式等)认识无异议,或者至少已经基本达成一致;6、交易的房产所有权明确,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交易的情形;7、如果交易房产存在多个所有权人,则所有的产权人都与买受人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8、当事人的申请符合公证管辖的规定。
二、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有什么
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3、公证机关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
4、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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