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哪些法定情形会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有以下法定情形会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未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建筑施工合同;
2.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3.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未按照规定订立相关文件的;
4.其他情形。
二、建筑施工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1.具有严格的计划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超级承揽任务。
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实行招标投标制度。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
三、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遵守哪些原则
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原则: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当事人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守公平原则
4.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谈判,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合同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进行周密、充分的准备,按照责任原则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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