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对职工辞职或调离时,所购房改房是否必须退回原单位并没有作明确规定。虽无明文规定,但根据房改精神来看,职工在购买房改房时,如果单位并未与职工签订工作年限等附加协议,那么职工就有权自主处置所购住房,包括带走和买卖,单位无权以种种理由收回房子或附加条件。如果单位在售房时与职工签订了有关工作年限等方面的附加协议,那就得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了。这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所签订的附加协议若符合国家政策,并不违法,而且是双方自愿签订的,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遵守和履行。
2、所签的附加协议若有悖于房改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背一方真实意愿,那么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一、房改房到底是划拨还是出让
1、改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一般都是属于划拨的;房改房,是指于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2、改房的土地使用权类型都是划拨而且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划拨的在出售给另一个人时在办理另一个人新土地证时都必须补交此房的土地出让金补交后土地的使用权类型自然就变为了出让性质。
二、现在单位房改房是否可以出售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房改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不是所有房改房都能买卖,比如军队、保密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房改房”,目前还不可以随便出售。
全文6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