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法》中对于著作权使用的相关限制包括:
1、合理使用,例如,使用者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等非营利目的,且不损害作者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下,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2、法定许可,法定许可是指使用者可以不经许可,而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向作者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度。
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
(1)时间限制。对软件著作权规定了一定的保护期。
(2)表达方式的限制。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软件著作权的侵犯。
(3)保护范围的限制。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等都不属于软件保护范围。
(4)合理使用。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的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5)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第二十二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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