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在著作权方面存在一些限制。首先,当事人为了个人学习目的,适当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视为侵犯著作权。其次,为研究、欣赏、合法合理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也不视为侵犯著作权。最后,还有法律规定的其他著作权方面的限制。因此,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上三点内容。
在著作权方面,有以下限制:
1.当事人为了个人学习目的,适当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视为侵犯著作权;
2.为研究、欣赏、合法合理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视为侵犯著作权;
3.法律规定的其他著作权方面的限制。
著 作 权 方 面 的 法 律 规 定 和 限 制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我国著作权法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规定。一、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二、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受托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受到如下的限制:
(1)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委托作品提供给委托人使用。委托人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如果没有约定使用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现实中,有些艺术摄影企业为了垄断顾客日后的加印照片生意,借口对顾客的艺术照有著作权,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扣留照片的底片。对这种行为,顾客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2)受托人行使著作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比如受托人接受委托设计商标标识后,不论委托人是否将该商标注册,都不得再以侵犯发表权为由阻止委托人在其商品、服务上使用该标识,也不得许可委托人的竞争对手使用该标识。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另外,在著作权方面,当事人为了个人学习目的,适当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视为侵犯著作权;为研究、欣赏、合法合理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视为侵犯著作权;法律规定的其他著作权方面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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