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不想买房,可以退还定金。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或者收取任何预订款。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购房者已经支付了定金,无论双方是否同意退还定金,开发商都应无条件向购房者退还定金。(2)如果开发商因为欺诈而不想买房,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无法协商合同条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应该退还购房定金。(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双方,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订立的,出卖人也应当返还定金。例如,由于不可抗力,购房者无法支付房款,也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买房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哪个可以退还?
一般情况下,买房时给付的定金是不能退的,而订金可以退。“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订立、生效或履行等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是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之一。定金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即交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可以主张不退还定金;如果收受方违约,交付方可以主张两倍返还定金。“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一般情况视为交付的预付款,不具有与“定金”相同的担保性质。不管是哪一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给付订金一方都可以主张全额返还。综上所述,买房时给付的定金是不能退的,而订金可以退。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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