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结婚前隐瞒自己离过婚有孩子的事实,不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申请婚姻无效的原因只有三个,一是重婚,二是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是未达到法定婚龄,男性早于22岁,女性早于20岁。
这三个原因以外的婚姻不是无效婚姻。隐瞒离婚生子的事实不属于这三个无效原因中的任何一个。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结婚前隐瞒患有精神病怎么处理
对于结婚前隐瞒患有精神病的情形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具体理由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关系应该建立在充分了解和自愿的基础上,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该在婚前向对方坦诚相告,让对方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作出是否愿意结婚的真实意思表示。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期限为一年,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全文4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