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能不能协议离婚,精神病患者不能“协议”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是一种身份关系,因此一般说来,对于婚姻关系中实体性的权利义务,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提出主张才行。
而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正因为如此,我国《婚姻登记条例》才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这样的人离婚不能用“协议”方式,而必须通过诉讼,让法院来判决。
对方在监狱服刑,能协议离婚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解除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2021年《民法典》生效之前,协议离婚是离婚最快的方式,通常来说在进行离婚登记的当天就能拿到离婚证,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但是通常来说,在监狱服刑的人员是很难协议离婚的,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前往民政局携带相关材料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监狱允许当事人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需要由监狱配合带领当事人前往民政局进行登记,无法出具身份证的,监狱管理部门可以出具证明材料。
但一般情况下来说,监狱配合服刑人员外出前往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要考虑监狱的管理成本和人力资源;如果民政局和监狱能够进行协商,由民政局工作人员亲自到服刑人员的羁押地点来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民政局本身能够在监狱进行相关业务的也可以,但是这种方式也需要监狱和民政局进行配合,可能性并不大。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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