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没有预售证就开始卖房子违法。开发商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买卖交易,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并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合法有效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一、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的。
在开发商没有取得相关的预售许可证之前,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认定为无效。但是要注意一个特殊的时间点“起诉”。要是开发商在起诉前就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话,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五证不全开发商有责任赔偿吗
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当然有责任,有关领导应该被问责,违法建房、售房者应被追究法律责任,但现实中的问责,很多是流于形式的。这个属于企业违法行为,跟政府无关,举报的话政府有权利进行处罚和整顿。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衡量商品房预售行为是否合法的最直接、最关键的书面证明文件。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以预订、预约、认购、订购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均属无证预售行为,在法律上无效。但如果开发商在买受人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同可被认定为有效。
三、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我国于2020年12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了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问题,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商品房买卖合同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将还没有完工或者已经完工的房屋向社会公开销售,从而转移房屋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房产价款的合同;
2、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时候,就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这个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在起诉前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预售合同可以认定为有效;
3、司法解释规定了多种商品房买卖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例如:如果因为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买房人正常居住使用,买房人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赔偿损失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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