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人终止劳动合同,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补偿
如果工人单方面提出终止劳动合同,雇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然而,也有例外。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劳动者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在何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现行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形:
(1)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提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辞职的;(6)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工资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终止(9)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者不能履行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濒临破产,在法律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条件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时终止劳动合同的
(11)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破产或者解除的
(12)劳动合同终止且当地有特殊规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
全文6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