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0日,龙南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对市场检查时,在县城金水大道一姓钟的经营户的经营场所内发现7包非龙南烟草专卖椰树卷烟,烟草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违规的7包卷烟,并且告知钟某到龙南县烟草专卖局接受调查。
8月30日下午,钟某和妻子一起到烟草专卖局客户服务大厅接受调查,执法人员对钟某和其妻子进行了询问,在询问过程中负责销售工作的钟某妻子却交待她临柜时间销售过非南县烟草专卖局供给的椰树卷烟。但钟某却说被获的7包卷烟是其托人从广东购进用来自己吸的,并且对妻子的供述不满,认为是执法人员诱骗妻子交待的。调查结束后钟某在记录上签字时突然抢过执法人员手中的调查记录及扣押清单跑到客户大厅门口,将调查记录及扣押清单撕毁扔进路边的垃圾车内,然后又用言语威胁烟草执法人员,重扰乱了烟草专卖局的办公秩序。当天,龙南警方介入调查此事。由于钟某抢夺和撕毁调查记录及扣押清单的过程,被客户服务大厅内外的视频监控拍摄下来,面对确凿的证据,钟某对自己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无言以对。龙南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钟某处以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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