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过渡期的时长
时间:2023-06-25 21:31:17 18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安置房的交房期限,首先看安置补偿协议上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约定优先;没有约定的,安置房为期房的,交房期限一般为24-36个月,可以通过查询被征收房屋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如果拆迁方在上述期限经过后,仍未交付安置房时,被拆迁人可以要求增加临时安置房。因为物价逐年上涨,生活成本也相应的增加,多年前确定的临时安置费很难保证现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因此,当征收方超过过渡期限后仍未提供安置房时,被征收人可以要求增加临时安置费。

一、企业拆迁法定流程怎么走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拆迁的法定流程具体如下:1、到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2、通过审查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并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布拆迁公告。3、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4、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5、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需要明确约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另外,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二、“新农村建设”怎么给农民安排住房吗?土地是什么性质的

进行新农村建设的时候,怎样对农民安排住房由征收补偿方案进行确定,一般是将被拆迁人临时安置在周转房内,等建好房屋后再搬回建好的住房内。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我国土地有两种性质,一种是国家土地,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而新农村建设不涉及到改变土地的性质,所以一般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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