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得到监护权,另一方需要承担子女抚养费的。
一、夫妻离婚可以更改孩子的抚养权吗
可以的,但抚养权的转变取决于是否符合改变监护权的条件。根据我国法律,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要求改变抚养关系,与子女同住的一方因重病、残疾不能继续抚养子女。有监护权的一方因伤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不能保证子女基本生活费用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变更监护权。与子女同住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同住的一方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有不良影响的。有监护权的一方拒绝支付子女教育、生活基本费用或者殴打子女的,另一方也可以请求变更监护权。
二、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费怎样约定的
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费的约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法院一般不接受与户相关案件,户口管理机关可以向公安机关当事人解决。子女抚养费由双方约定。
三、探视权一般一个月几次
离婚后,一方将获得子女的监护权,另一方则有权探望子女。探望权是离婚后未取得监护权的一方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是为了保护未取得监护权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然而,探视权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限制地探视儿童。今天想告诉大家一个月可以探望孩子几次的权利。探视权的数量通常由两种方式确定。一是双方协商。在不影响孩子正常学习的时间和探望次数的情况下,可以约定。可以同意每月或随时探望他们的孩子一到两次。他们也可以同意同居两天或半个月。只要这些内容在离婚协议或调解文件中得到落实,就具有法律效力,对男女双方都有约束力。其次是法院的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的判决一般会考虑到孩子及其家人的情况,并考虑限制探视次数和时间的现实。但是探视权不能落实到子女身上,只有被监护的一方才能被罚款或拘留。因此建议在有条件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协商处理探视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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