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解散与终止的区别
企业解散与终止的区别有:
1.企业终止,是指法人资格的丧失。依据规定,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法人解散,
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设立时进行登记的法人,终止时也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2.企业解散是指由于法人章程或者法律规定的事由出现,致使法人不能继续存在,从而停止积极活动,开始整理财产关系的程序。法人的解散是清算的前提。
二、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
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有:
1.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公司解散之后,一般都必须依法成立清算组织,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后,公司原来的代表及业务执行机关即丧失权利,由清算组取代之,清算组代表公司为一切行为。但是,公司的股东会及监事会依然存在。
2.限制权利能力,停止营业活动。公司宣告解散后,其权利能力即受到法律的特别限制,这种限制系特指解散公司的权利能力仅局限于清算范围内,除为实现清算目的,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处理未了结业务外,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属资合公司,股份的转让对于解散后的公司并不产生重大的利害关系,原则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仍可自由转让。
三、企业解散员工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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