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的终止和解散有什么区别
法人的终止和解散有以下区别:
法人的终止是指法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又称法人的消灭。
法人的终止与解散具有密切的联系,但法人的终止事由有很多,而法人解散,只是其中的一个终止事由。
二、法人终止的原因
法人如有下列原因之一,就会发生终止的法律后果:
1.依法被撤销;
2.自行解散;
3.依法宣告破产(法人破产由人民法院宣告);
4.其他原因。
在上述原因发生后,法人其主体资格并不立即消灭,只有经过清算,法人主体资格才归于消灭。
清算是清理法人的财产,了结其作为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从而使法人最终消灭的程序。
《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三、法人终止后办理注销的流程是什么?
法人终止后办理注销的流程是: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5.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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