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有法律依据吗
时间:2023-03-05 21:32:16 4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父母子女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另一种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然而具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却是无法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

一、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怎么规定的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相对于直系血亲而言的概念,它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直系血亲是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父方母方都包括在内。比如说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旁系血亲是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

二、可以解除父子关系吗?

父子关系属于血缘关系,这是不能用法律断绝的。自然血亲关系,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对于亲生父子关系,在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法律上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关系: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亲生父子只能是从情感上断绝父子关系,但是从法律的层面上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三、继子女的继承权是和亲生子女一样的吗

亲生子女是指和父母之间有直接血缘关系的孩子,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母再嫁或者生父再娶而发生。除血缘关系不同外,其他的区别不大。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自抚养关系形成之时起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如继父或继母抚养继子女三年以上,或者继子女赡养继父或继母三年以上,才能形成抚养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发生拟制血亲关系,为无权利义务的姻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后,其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解除。即使生母或生父再婚,也不能免除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的赡养义务。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生母与继父离婚,或者生父与继母离婚,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继亲关系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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