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籍我市的离退休人员回迁
办理依据:《合肥市公安局户籍办理工作暂行规定合公通【2004】42号
收费标准:居民户口簿工本费6元/本,迁移证工本费2元/张,准迁证工本费2元/张。依据:皖价行费字【1998】79号。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书;
(2)离退休证明;
(3)本人和配偶或子女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及相互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申请→民警受理→派出所审查→办理。
办理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联系电话:0551-2928287(合肥市公安局督察部)
备注:离退休人员回我市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地区的,只办理夫妻投靠的户口,其他户口暂不办理。
全文2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