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肥市挂靠集体户口办理对象:凡在我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在合肥暂无固定住所、无直系亲属挂户或单位暂无集体户的人员,可申请办理户籍挂靠,已在合肥市落户的人员,本中心不再提供户籍挂靠。
注意事项:档案转出本中心时,应先办理户口关系迁移,方可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二、合肥市挂靠集体户口所需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非合肥生源)
1、《就业通知书原件,驻肥高校的毕业生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外地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彩照、身高和血型证明材料(自己清楚的可直接填写)。
(二)、改派进入本中心代理的毕业生
1、户口未落实的:驻肥高校的毕业生提供的材料同上,外地高校的毕业生需持《就业通知书及《户口迁移证到原《户口迁移证签发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地址变更及有效期限延长手续,提供材料同上。
2、已在外地落户的:提供《就业通知书、户籍证明、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社保证明(三个月)、单位委托函、婚育情况证明、个人入户申请申报合肥市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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