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证要除名的,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处理。离婚时,双方对房产分割能达成约定的,离婚后,应当由双方共同去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把另一方的名字去掉;双方对房产分割不能达成约定,由人民法院对房产进行分割的,离婚后,当事人可以拿着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去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将另一方的名字去掉。
房产证除名流程及手续
房产证除名流程: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房产证变更登记申请表及其他必要性材料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除名变更登记;
2、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双方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后,确定自愿合法后,进行除名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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