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自己买房写自己的名字不算个人财产。婚后买房子写夫妻一方名字的,不一定是属于自己的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即使产权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买房写一方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写一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即使房产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另外,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后购买房屋的情形,如果不能证明是利用独属于自己的资产支付的房款,那么即使房产证上只有自己的名字,此房屋也不会被认定为是购房者个人的财产。故此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房款之后,应当将支付凭证保留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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