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客是否具有业主权利
承租人承租房屋后,取得房屋的用益物权,享有房屋所有人的部分权利,例如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的定义】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二、租转租的房子要和房东签合同吗
在转租合同中,事实上,承租转租的房屋不需要和原房东签订租赁合同,但需要原房东对转租行为的书面认可。租用转租的房子,只需在转租人的租赁期限内重新制作租赁合同就可以了。但一切租赁的权利以及义务,只能向转租人主张。
这里的意思是说,要是在搬进租房之后,房子要出现什么问题了,只要不是自己人为造成的,都是找转租人解决,而不能找原房东处理。
当然,转租没有说要跟原房东签合同,但为防止中间过程出现问题,还是需要注意下面几种情况是不能转租的:
1、租赁合同约定不可转租的房子,不能转租。
当初签的合同中怎么说,就怎么做,这一点是无可非议的。其实,对于这一点主要还是合同没有明确,所以,建议就是在确定承租转租来的房子的时候,尽量让转租人拿出租赁合同,自己就可以根据合同内容判断是否可以承租。
2、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等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对于这些情况,实际中其实很难判断,要是没遇上原房东,那么这些情况就只能听承租人自己单方描述,真实性有待验证。所以,最好的做法就是在承租的时候,对方既然已经表明是转租人,那就可以要求对方给原房东的联系方式,进行确认消息。
3、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
这一点主要是在原先的承租人承租后,房子因为被卖掉或是被抵押,这样就导致租赁合同发生实质变更,如果真要承租转租的房,那就按照转租合同随之变更相关情况。
三、租客合同没到期应该怎么处理
签订的租赁合同生效后,合同没有到期的,租客应该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果不履行合同的,构成合同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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