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的亲人等一切直系亲属以外的亲戚。
直系亲属,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隔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直系亲属包括:
(1)(外)祖父、(外)祖母;
(2)父亲、母亲;
(3)丈夫、妻子;
(4)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
(5)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
(6)孙子女。
非直系亲属可挂户口的条件
1.由集体户口迁出不具备立户情况的(比如从学校集体户口迁出、海外归国并长期定居需要落户的),可以征得亲属同意后落户亲属户籍中;
2.由原先集体户口单位因特殊原因(公司倒闭破产等原因)不在管理集体户口的,职工同时不具备立户条件的,可经过亲属同意落户到亲属户籍中;
3.户口在人才中心以及派出所等特殊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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