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分为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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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直系亲属指的是与其自身具备直接血源联系或是婚姻关联的人士,具体包含了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两种范畴。
直系血亲主要涵盖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血源纽带的亲属,这其中既包含了自身从人类繁衍系统中所衍生而出的血亲,亦包括由自身所生育而成的后代血亲,诸如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以及其他的一些亲属们。
至于直系姻亲,则是配偶的直系血亲人员,主要囊括了儿媳与公公婆婆、女婿与岳父岳母这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