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刻制审批程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刻制印章须在取得登记证书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及印章式样,经批准后持登记管理机关开具的同意刻制印章介绍信及登记证书,才能办理刻章手续。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
三、印章的刻制审批程序
民办非企业单位刻制印章须在取得登记证书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及印章式样,经批准后持登记管理机关开具的同意刻制印章介绍信及登记证书到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方可刻制。
民办非企业单位怎么注册
1、首先,第一步是编写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可行性报告。拿着这报告去民政部咨询,并且民政部还需要考察当地一设立的民非组织,同一个地区是不会让无限设立同一类的民非组织的,比如,关于帕金森的民非组织,一般同一个区域,民政局只会批准一家民非存在。若是已经存在一家了,那民政局批准设立的可能性就很低了。
2、举办单位或申请人将申请登记所需的各种材料报送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初审认为材料齐全的,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记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备案表》;
4、登记管理机关收到填报的登记申请表后,开具《民办非企业单位受理通知书》,并在60日作出准予或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举办单位或申请人:
5、经审核准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别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或(合伙)或(个体)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凭登记证书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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