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费不属于劳务费。劳务费是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也就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加工费是甲方对某物品或事物进行加工后,乙方付给甲方的费用,分为受托加工与部分委托加工,要用增值税开给对方还可以抵扣。
开具劳务发票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劳务发票开具申请单;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
3、临时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4、付工资清单。
加工费不给到哪里去解决
加工费不给应该先与对方协商或者去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
1、起草民事起诉书,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例如: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3、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4、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以及向人民法院申请工资的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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