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充协议丢了,解决措施为剩余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具体如下:
1、在购房补充协议没有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补充协议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购房补充协议丢失,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三个月期满后,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再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书写购房补充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
注意下问题: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
2.广告、赠送要明确。广告描述和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要写进补充协议。要将影响价格的广告描述和所看样板间中具体的品牌写进补充协议。还要把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包括具体位置、使用年限、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
3.房屋质量要做具体标准的约定。
4.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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