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市人大常委会上表决通过,当天施行。产妇新增30天生育假;家有不满3周岁宝宝的爸妈,每人每年喜提5天育儿假。
我们一般说的产假其实包括两个部分。首先,真正的“产假”是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的假期,最少98天,多生育还可以多享受。其次是地方计生条例给予的生育假。这次上海计生条例修订,就把这个假期从30天延长到了60天。同时,这次新条例还为合法生育职工新增了育儿假:在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加一加,98+60+5,至少163天,新妈妈一趟可以休半年!
首先,产假和育儿假必须连休,所以女职工生育至少可以休满158天。但是能不能连着育儿假的5天一起休,那就需要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安排了。
其次,产假的98天是自然日,所以不管是法定节假日还是双休日,都是计算在内的。而上海的规定,生育假遇到双休日不顺延,法定节假日是顺延的。育儿假则是按照工作日计算,既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分开一天天地用,但是原则上当年内有效。
2021年5月31日(包括5月31日)之后至新修订《条例》出台实施前,这段时间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已经生育子女的夫妻,如果女方已经享受完30天生育假,可以再补享受生育假30天,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也可以补领,而且不要个人重复申请。
还有看官关心育儿假的问题。我有两个娃,都不满三岁,生育假可以叠加吗?答案是,可以。一个娃5天、两个娃10天、三个娃15天,当然前提是你要生得过来(滴)。育儿假期间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连年终奖都不影响。
如果因为公司提出,要求新妈妈放弃生育假,那就必须给予相应的补偿。各级劳动部门、工青妇组织都会为你做主的。我们用劳动仲裁,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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