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金可申报破产债权吗
违约金是不可以申报破产债权的。
破产债权是指企业或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通过债权申报,可以从公司或企业的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的一种债权。债权人在申请破产债权时不能包括违约金,破产债权的申报应当以实际发生的损失来计算,而违约金不能计算在实际损失当中。
二、破产申报债权期限是多久
破产申报债权期限是:
1.以通知书形式送达破产案件受理通知的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一个月;
2.以公告形式送达的债权人,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对逾期未申报的债权,有的国家规定,在破产程序中便不予清偿,有的国家规定,债权人仍可补报,但需自行承担债权调查费用,对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也不得再提出异议,在分配除斥期间内仍未申报的不予清偿。我国法律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
三、哪些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3.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4.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5.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6.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7.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8.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全文5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