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的申请方法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3-09-11 04:20:27 19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2006〕13号)第八条第二项和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获得上海市户籍地区的区、县政府给予的年老退休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1.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2.在《条例》实施前(2004年4月15日)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

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2006〕13号)第八条第二项和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获得上海市户籍地区的区、县政府给予的年老退休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1.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

2.在《条例》实施前(2004年4月15日)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

哪 些 人 可 以 申 请 上 海 市 计 划 生 育 一 次 性 奖 励 ?

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办法,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可以申请上海市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一是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二是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三是符合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并生育后离婚的夫妻。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给予一次性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其子女也可以享受一次性奖励,标准为1500元。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在申请奖励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等。

根据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获得上海市户籍地区的区、县政府给予的年老退休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1.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2.在《条例》实施前(2004年4月15日)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上海市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子女也可以享受一次性奖励,标准为1500元。申请人在申请奖励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等。

《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计划生育 最新知识
针对 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的申请方法及注意事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的申请方法及注意事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