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纠纷常见,包括登记购房人反悔、外债纠纷、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和银行要求提前终止贷款合同等问题。投资者需关注这些纠纷情况,以便在购房过程中避免风险。
常见的借名买房纠纷包括:1.登记购房人反悔,投资者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以及支付购房款的事实。很难获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
2、登记购房人有外债纠纷,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拍卖房产;
3、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的纠纷,可能因继承关系被他人继承;
4、如果银行最终核实实际购房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银行也可以根据贷款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提前终止贷款合同。
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的影响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的规定,同一自然人既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又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办理民事法律事务。而依照该法第一千零一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从事民事活动,但不得代理其从事法律规定或者其代理行为需要办理法定代理人代理的民事活动。
若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继续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可以继续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直至被宣告失踪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因此,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不会影响其法定代理人继续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名义产权人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等可能会要求确认其法定代理人的资格或者要求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因此,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可能会对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等产生一定影响。
借名买房纠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认真处理。如果名义产权人反悔或意外死亡,可能会影响其法定代理人的资格和权利。因此,在办理相关事宜时,应该充分考虑这些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也应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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