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合同中的规定范围是什么?
时间:2023-09-04 04:20:07 3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金的范围,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金的范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劳动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则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2.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3.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样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4.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5.如果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同样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6.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用 人 单 位 哪 些 行 为 会 触 发 经 济 补 偿 金 的 支 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则需要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给予补偿。因此,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或者依照本法规定给予补偿的行为,均会触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范围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并给予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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