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工伤程度;
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工伤认定申请人所有需要更正的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要求更正材料后受理。
工伤认定材料有哪八种
有八种工伤认定材料:
(1)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事故情况材料;
(5)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工伤保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工伤事故报告,证人证言。例如签名、按手印、联系电话。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全文6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