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的房产赠与,在房产所有权转移之前都可以任意撤销;但是对于经过公证的赠与或者是依法不得撤销的有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可以任意撤销。但是如果存在法定的撤销事由,赠与人可以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常见的法定事由有: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但是不履行该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等。
赠与房产过户流程,赠与房产如何过户
具体的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如下:
1.赠与书。赠与书就是房产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房屋赠与书面合同,按照国家规定,房产赠与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签订;
2.缴纳费用。房产赠与过户免除赠与人营业税,但是受赠人仍然要缴纳契税等过户费。缴纳过户费用的时候需要赠与双方凭借房屋权证和赠与合同等材料在房产交易部门办理费用缴纳事宜;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办理产权权转移。在房产赠与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过程中,赠与双方应该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进行产权转移申请与登记,同时提交相应的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和税费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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