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仲裁时效的计算,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而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时效可以中断,即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而中断诉讼时效,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或者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当事人在申请仲裁期间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另一方当事人
(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3)申请仲裁期间中断,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履行其义务
,申请仲裁的期限,自对方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决定或者明确表示不中止劳动仲裁时效之日起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例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的,中止仲裁时效。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企业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期限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申请书》,这是对申请仲裁期限的补充规定。
劳动仲裁期限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劳动者依法行使申请劳动仲裁权利的前提,即:,如果劳动者的权利超出劳动仲裁的限度,就意味着劳动者失去了胜诉的权利。自案件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的,不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劳动者的权利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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