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义务作品的时间范围是什么?
时间:2023-05-07 16:53:10 33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著作权义务工作的时间范围是多少?在著作权中,服务工作的时间范围是在工作时间内,服务工作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服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其经营范围内享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后一定时期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人以与本单位作品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作者的工程设计等专业作品给予奖励:,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的;(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规定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服务作品。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相同

依照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由单位自愿创作、承办的作品,一般职务作品除本单位的工作外,公民为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不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其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本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作品完成后两年内,作者经单位同意,允许第三方以与本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获得的报酬由作者与本单位按约定比例分配。完成作品的期限为二年,自作者将作品交付单位之日起计算。特种作业,是指工程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地图、计算机软件等特种作业。,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的,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的,依照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法规或者合同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服务作品。特殊岗位创作的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可以对作者进行奖励,到目前为止,我国对著作权服务工作的规定非常严格,特别是在身份识别方面。接受单位委托,或者主要使用单位提供的物质基础的,一些专利发明创造应当属于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中的著作权人单位

全文8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著作权 最新知识
针对著作权义务作品的时间范围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著作权义务作品的时间范围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