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成功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求:
首先,需离开你所在的常住户口地,并且在上海进行居住登记的时间必须达到六个月以上;
其次,你必须拥有合法且稳定的工作,或拥有合法且稳定的居住场所,或者在上海连续就读,满足这三者中的任意一点即可。
在办理居住证时,你需要准备好以下这些必备材料:
第一,包括身份证和户口簿在内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第二,当地的居住证申请表格;
第三,提供在当地居住满六个月以上的住址证明,例如,若是你居住在自己购买的房地产之内,应提交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若是租住在租赁房屋内,则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如果是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里,还需提供单位为你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接下来将向大家详细介绍办理居住证的具体步骤:
首先,你需要填写居住证申请表格并签字确认;
然后,前往指定地点拍摄一张一寸照片作为凭证;
接着,当你提交完所有材料之后,事务中心会对你的申请进行受理,并发给你一份受理回执;
最后,如果你的申请符合条件,他们将会为你办理居住证,并通知你前来领取证件。
总的来说,上海居住证的申请条件主要是针对那些已经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并且在上海进行居住登记超过半年的申请人;
同时,申请人也必须符合拥有合法且稳定的工作、合法且稳定的居住场所、或者在上海连续就读这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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