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这样填:1、居住在异地的工伤人员或待遇领取人选择邮政支付方式时候,必须填写邮政地址;2、当待遇领取人为工伤人员本人时候,无需填写待遇领取人姓名;3、必须认真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4、必须注明工伤认定书出具的日期;6、签名或者盖章。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居住在异地的工伤人员或待遇领取人选择邮政支付方式时候,必须填写邮政地址。
2、当待遇领取人为工伤人员本人时候,无需填写待遇领取人姓名。
3、必须认真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4、必须注明工伤认定书出具的日期。
5、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是支付给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若用工单位发生垫付,则填写已垫付金额,并提供相关凭证,社保机构将垫付费用支付至用人单位基本银行账户即可。
6、工伤保险待遇填写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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