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怎样调查收集证据
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申请进行调查取证的,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二、成为民事案件证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民事诉讼证据,它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事实,需要满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1、客观性
是指证据必须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客观性是指民事诉讼证据本身是客观的、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虚构的、捏造的。
2、关联性
是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某种内在的联系。
3、合法性
是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不为法律禁止,即具有合法性。合法性包括收集证据的合法性、证据形式的合法性和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的合法性。
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是任何一件民事证据必须同时具备的属性,三者缺一不可。
全文4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