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权益,防范违规的房地产中介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凡委托具有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专业公司提供代理、居间介绍等服务的,受托居间、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应在合同中标明名称、地址、电话和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的姓名、执业证书号码并签字盖章。
所以,房产中介公司必须得在买卖合同签章。
委托中介卖房的注意事项:
1、上门看房:
在委托中介公司销售手中二手房时,首先应该要求中介公司上门了解一下房产的位置、楼层、朝向,以及房内的装修情况和具体格局。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让中介公司的销售人员更加了解房产的真实情况,便于为业主推荐更加“靠谱”的购房者。
2、细谈要求:
在中介公司进行房源登记时,应该尽可能的让房源登记人员了解自己的卖房要求,具体包括:转让价格、付款方式、出售底价以及看房时间等都应该做出具体的说明。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房产的出售底价不可定得过低,应该留出一定的谈价空间,以提高买卖双方面谈的成功率。
3、配合看房:
配合看房这个话题我在很多文章中都曾提醒过大家,因为累积一定的看房客户是成功出售二手房的基础,不尽量配合买家看房无异于放慢房产出售的脚步,这一点在当下楼市清淡期时尤为重要。另外,如果多次拒绝买家上门看房,很有可能被中介公司在房产备注栏中表明为“无诚意”售房者,这样的情况下大部分销售员就会将你的房子打入冷宫,不再理会了。最终受损失的还是房主自己。
因此,房产中介公司作为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介入方,必须得在买卖合同中签章确认,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建议可以必要时找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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