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对女性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理由,做出降低女性职工的工资,辞退女性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行为。所以员工怀孕公司不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则被辞退员工有权请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生育津贴、生育保险金以及其他合法合理的生育相关费用。
一、不能辞退女工的情形有哪些?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27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三)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
条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二、产假一般能休多久休产假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1、女职工生育的产假不能少于90天。2、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是每个做母亲的女性都要经历的特殊时期,是国家给予女职工不可剥夺的一种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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