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如何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按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的人将根据遗嘱或遗赠被继承;有遗留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遗产分配;二级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的,顺序继承人参加遗产分配。
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平均分配遗产。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况下(例如一个继承人已经完成了大部分的扶养义务,而另一个人几乎没有扶养义务),每个继承人都有相同的遗产。应该指出的是,在一些农村地区,没有或几乎没有继承权就娶女儿的做法是错误的。出嫁的女儿也有平等的继承权,应该得到相同份额的遗产。
例如,一个继承人在生活中有特殊的困难,缺乏工作能力,可以比其他继承人适当地分享更多的遗产;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继承更多的遗产;对于那些有能力和支持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维修义务不得或少继承,但如果继承人是谁有能力和条件来支持愿意履行维修义务,继承人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清楚地表明,他们不需要支持不应该如此。减少他们的财产分配比例。
二、没有遗嘱哪些人可以继承遗产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老人没有遗嘱的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老人没有遗嘱的财产分割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继承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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