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监护权如何起诉?
监护是侵犯他人监护权利的法定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确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非法解除监护人监护关系,对父母子女关系或者近亲属关系造成严重损害的。精神损害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此,未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监护权利。
非法剥夺公民监护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公民的民事责任。对于未成年子女,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监护是以亲子关系为基础的。父母对孩子有同等的监护权。除死亡、父母子女关系依法终止或者监护权依法被剥夺外,任何人不得被剥夺。极限。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有孩子的监护权并承担监护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确定的解释》第二条被损害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接受。
一、被剥夺子女监护权该怎么办
被剥夺子女监护权的,确有悔改表的,可以申请,法院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思的前提下,可重获孩子的监护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二、法定监护的范围包括哪些
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监护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一般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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