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烂尾楼引发纠纷的原因
1.资金周转难题:作为企业运营的核心环节之一,资金问题往往给开发商带来不小的困扰。
如遇融资渠道受阻、产品销售业绩不佳等现实困境,都有可能使开发商陷入资金链断裂的困境,从而无法顺利推进项目建设。
2.市场环境变化:房地产市场的波动性较大,房价的涨跌起伏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开发商的盈利水平,进而使得项目的持续运作面临挑战。
3.政策调控影响:在城市规划、环保理念以及公众利益等多重考量下,政府可能会对项目实施相应的调整甚至暂停。
这无疑将对开发商的项目进展产生重大影响。
4.法律纠纷困扰:由于合同条款争议、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清、规划审批流程繁琐等诸多法律问题,项目可能会因法律纠纷而被迫停滞。
5.开发商内部管理问题:如果开发商的管理体系存在混乱无序、违规操作、盲目扩张等问题,同样可能导致项目出现烂尾现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二、烂尾楼怎么正确的维权
当您不幸遭遇购买的房屋成为烂尾楼这一情况时,您可以采取如下这些有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请确认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违约。
如果确实如此,您可以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条款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时间比较短暂,您可以选择按照逾期天数向开发商逐日追讨违约金;其次,如果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期限已经超过了合同规定的期限,或者在您发出催告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仍然未能交付房屋,那么您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解除购房合同的请求,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由此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开发商已经处于破产边缘,我们并不建议您立即解除合同。
因为一旦您选择了解除合同,而开发商又无法及时归还房款,那么您将有可能陷入房财两失的困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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