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昆明的工伤鉴定必须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要先在事故发生日起一年内,让单位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作出工伤认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再按结果确定赔偿金额。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职工伤情相对稳定或已经痊愈时,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的。
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昆明的工伤鉴定必须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要先在事故发生日起一年内,让单位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作出工伤认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再按结果确定赔偿金额。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单位、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职工伤情相对稳定或已经痊愈时,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的。
申请工伤认定后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紧急的,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因此,申请工伤认定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评定,并确定相应的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申请工伤认定后,应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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