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更名条件:1.经济适用房已满五年;2.需要将经济适用转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更名的两种方式:第一,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优点是费用较低,过户的费用大概是房子申报成交价的2.6%左右,一周左右时间即可。第二,赠与过户,即父母将该房子赠送与子女,但是必须经过房屋共有权人的同意,所以必须要有公证手续,这样做的特点是除2.6%的费用外,还要缴纳公证费。
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1,申请家庭具有广州市户籍并在广州市居住或者工作;2、申请家庭的资产和可支配收入符合政府标准;3、申请家庭没有房产或者房产人均面基少于十平方米;4、申请家庭没有享受过任何购房优惠政策;5、申请家庭五年内没有房屋交易记录。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即可申请广州市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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