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加抵押物何时设立
时间:2023-03-21 08:33:16 40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登记时设立。

抵押权的设立是合同当事人履行抵押合同的结果,因此,只有抵押合同并不必然导致抵押权的成立。如果不完成物权登记,合同另一方就不能享有物权优先受偿权。

一、在我国抵押出他项权证是否可以

在我国,办理登记后可以领取他项权证。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条的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抵押担保未登记是否有效

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但抵押不动产和特定动产,抵押权自抵押登记后成立。不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个人之间房屋抵押借款用找律师吗

可以不用找律师。房屋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这样抵押权才真正设立,否则抵押无效。双方签订合同后生效。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其他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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