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如何确认抵押权的效力
时间:2023-06-21 08:42:46 28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2、动产抵押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对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交通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无论当事人办理还是不办理抵押物登记,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

但是,办理与不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人有哪些责任

1、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等违约行为致使债权人无法实现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2、如果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是由于债权人或登记部门的原因造成的,除抵押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抵押人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或承担补充抵押担保责任外,抵押人应当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如果抵押人与债权人均同意不办理抵押登记,除抵押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抵押人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或承担补充抵押担保责任外,抵押人应当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民法典动产抵押权规则有什么内容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动产抵押权规则是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债权人行使抵押权

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全文7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抵押物 最新知识
针对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如何确认抵押权的效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如何确认抵押权的效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