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饲养动物侵权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民法典饲养动物侵权责任应该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二、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构成要件是:
1.是饲养动物的独立动作或者本能行为致人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是指动物在不受人的强制或驱使下而独立实施的动作或者处于本能的行为造成的损害。
2.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了损害。必须存在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才能产生动物致害的赔偿责任。这里的损害后果包括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
3.饲养动物加害与损害事实之间须有因果关系。这里的因果关系,是指饲养动物的侵害与受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受害人遭受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必须是由饲养动物的侵害行为所引起的。
三、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
1.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的过错主要就体现在自己受到伤害并非动物主动进攻引起,而是因自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只有受害人的过错是造成损害的全部原因时,才能免除责任,否则只能减轻责任。
2.第三人的过错。动物的致害行为是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则由第三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如果这个狗是办了证的,允许饲养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而如果狗是没有办证,不允许饲养的,则饲养或管理者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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