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的动物致他人遭受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在归责原则上;
与动物园动物致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不同,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在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致时,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才能免除责任或者减轻责任。
饲养动物侵权责任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饲养的动物其意思就是针对“野生”动物而言的。饲养的动物意味着该动物受到人的控制。其核心要点就在于人对动物的控制。通常要求对动物的占有或控制。
(2)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该损害应该是由于动物本身的危险所引发。
(3)责任主体: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动物饲养人就是指动物所有人;动物管理人是指动物实际占有控制人。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全文3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